20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

【作業五:不可能的物件】

請觀察不可能的物件(impossible object)及M.C. Escher的作品,用photoshop繪出一個不可能的物件之構想草圖,貼在自己的部落格。

2007年10月17日 星期三

【作業四】

1.請就今天趙樹人老師的講解,與設計方法的關係是什麼?

設計和其他領域是相輔相成的,如果只會設計的話並不能夠讓別人了解你想表達什麼, 必須利用其他的方式去表達呈現給大家知道。現在是網路媒體發達的時代,除了會設計之外, 最好要會能做網頁、要有好的口才、好的攝影...等等的這種能力,不然是無法在這個時代上生存的。

因為就像趙老師說的,我們商設的學生唯一的優勢就是美感比別人好,若是連這基本的條件都沒有,就真的什麼事也做不成了。因為自己設計的東西一定是自己最清楚的,如果交給別人來做不一定能夠表達出自己原本想要的。只要有能力,從設計、製作、展示通通都自己來的話我相信一定能做出很好的效果,而那能力就是我們現在應該學習的。

2.趙老師的講解,還有哪些值得省思的?

聽完趙老師演講讓我有一種前途灰暗的感覺,畢竟我自己什麼專長也沒有,以後怎麼在廣大的市場上去跟人競爭?在學校學習的時間很快就過去,一轉眼就會畢業了,仔細想想從一年級到現在我自己也學的不夠多,但又不知從何下手才好,對於自己的未來是一片茫然。

明知道要學習的事情還有很多,可是卻日復一日的,自己的生活不是那麼豐富又精采,我覺得很可惜,時間就這樣被我浪費掉了。有時候想做一件事情,卻又覺得很懶惰不想去動。現在的我該是好好省思一下什麼是要做而沒做,而什麼又是想做卻做不出的,我希望能夠在大學4年之內把這些都做好,不只讓生活能夠豐富精采一點,也是為了培養我的能力。

3.畢業時,你打算以什麼專長,在市場上一展身手

其實我自己也搞不太清楚我未來到底要做什麼,不過我從小就有一種想法:無論我長大以後做了什麼,都要「能夠讓人感動」。當初會有這個想法是因為我在看漫畫的時候受到了感動,雖然這起頭好像有點無聊,是沒什麼的芝麻小事。但那次卻開啟了我對畫圖和設計的興趣,我一直希望以後可以跟那位漫畫家一樣畫出令人感動的作品,也朝著自己畫畫的興趣發展,所以現在才會就讀設計科系。

儘管學校並沒有教該如何變成漫畫家,但卻教了許多畫圖的技巧和基本的美感,而我自己則是一邊研究著如何使用G筆、圓頭筆,還有網點如何貼等等這些細碎的事情。基本上只能算是個初學者,但我夢想就是從這裡起頭的。除了做漫畫家之外我也希望能去大宇遊戲公司上班,幫忙設定角色人物、造型等等的,不過我對這個是一點概念也沒有。(或許我應該讀多媒體會好一點) 無論做什麼,我決定現在先培養出我的能力,俗話說:船到橋頭自然直。我想我可以保持著樂觀態度去迎接未來,心態比什麼都重要,只要肯吃苦,一定會有好的果實可以收成的。

2007年10月3日 星期三

【第三次作業】

問題1:今天課堂中,你認為那一則故事最讓您印象深刻,它讓你回想到那一個類似的故事?
回答1:正派跟邪派的人一起組成笑傲江湖曲子的事,令我想到了之前有一個故事:

余伯牙摔琴謝知音
俞伯牙是古時候的大音樂家,某天,他神情自若,從容不迫彈奏起他的名作---《高山流水》,鍾子期說:「巍巍乎,志在高山」余伯牙變奏:鍾子期又說:「浩浩乎,志在流水。」當鍾子期去逝之後,伯牙一下子摔碎了琴,感嘆地說:「鍾子期早逝,我俞伯牙失去了知音。與其讓人愚弄,不如改作它行!」從此伯牙不再彈琴了。

讓我覺得能夠愈到知音真的是件很棒的事情,畢竟能夠愈到真正了解自己的人是很少的。

問題2:講義中,你認為那一種設計方法定義得最合你的想法?
回答2:我覺得Colin Caborn的分法最能符合,感覺上設計應該是這樣子才對。
其他的分法我都覺得不太適合,雖然說不能說他們有錯,但是我個人是習慣Colin Caborn
先要了解設計的目的,再進一步去蒐集資料並解整合然後加以製作完成。
最後再去做市場調查,看看自己設計的是不是有達到目的。

2007年10月2日 星期二

【作業二:講義問與答】

問題:如何做出好的設計?
答案:應具特別性與象徵性,要看你的主題是什麼,再去連想做出相關的圖像
最好使用能夠讓人注意到的色彩,這樣就成功一半了。
剩下的一半則是要用心修改跟檢討,還有自己的功力。只要能做到盡善盡美,
而且能夠符合社會大眾,相信就能做出好的設計。